关于推荐首届全国公安美术高级研修班(写意综合班)参训学员的通知
公文联〔2016〕3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文联(筹备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文联,公安边防文联,公安消防文联,铁路公安文联: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公安文艺工作座谈会精神,培育和造就公安美术人才,提高公安美术创作水平。按照2016年全国公安文联重点工作安排,经与天津美术学院协商,并研究决定,拟在天津美术学院举办全国公安美术人才首届高级研修班(写意综合班),现推荐参训学员。相关事宜如下:
一、时间地点
该班10月13日在天津美术学院(天津市河北区天纬路4号)报到,10月14日开学, 11月14日结业,学制一个月。
二、培训内容
该班内容包括写意人物、写意山水和写意花鸟。以水墨画基本技法为基础,对水墨写意人物、山水和花鸟画专业的创作理论、继承传统绘画与现代绘画相结合以及创新特殊手法、创作原则和技巧等进行辅导培训。
三、学员条件
(一)各地推荐学员要身体健康,同时具备一定的写意绘画水平,并具备写意人物、山水和花鸟绘画基础。
(二)各地将推荐学员汇总后,于9月20日前将名单(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职务、联系方式)上报全国公安文联联络部和全国公安文联美协(联系人邮箱:gawL888@sina.com)。
(三)各地推荐学员不超过二名。推荐学员将经全国公安文联审定后,确定最终参训学员。参训学员开学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四、其他
(一)参训学员学费(包括食宿费)共计13000元,由所在单位承担。
(二)参训学员学习结束后,由天津美术学院颁发结业证书。
(三)学员期满结业后,即被吸纳为全国公安文联美术家协会会员。
全国公安文联
2016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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