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全国“康有为奖”书法评展征稿启事
发布时间:2017-07-05
全国“康有为奖”书法评展是当代书坛具有广泛社会影响力和学术高度的书法活动。为了弘扬康有为书学精神,传承中华优秀的传统文化,把康有为故乡——南海丹灶打造成为全国书法家和书法爱好者的学术交流圣殿,经研究决定举办第五届全国“康有为奖”书法评展活动,现面向全国广泛征稿,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
广东省书法家协会
广东书法院
佛山市南海区文化体育局
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人民政府
协办单位:
佛山市书法家协会
佛山市南海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佛山市南海区书法家协会
承办单位:
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宣传文体办
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文化站
南海康有为书学院
(二)成立组委会
由举办成员单位联合成立组委会。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丹灶镇文化站。
二、奖项设置
评出特等奖2件,创作奖10件,优秀作品100件,入展作品100件。
所有获奖、入展名单在广东省书法家协会网及相关媒体公布。
三、奖励及待遇
(一)特等奖:每件获得奖金人民币50000元,颁发奖牌和获奖证书,获赠作品集两本。获邀参加颁奖典礼,聘任为南海康有为书学院特聘书法家。
(二)创作奖:每件获得奖金人民币8000元,颁发奖牌和证书,获赠作品集两本,获邀参加颁奖典礼,聘任为南海康有为书学院特聘书法家。
(三)优秀奖:每件获得收藏费人民币800元,颁发优秀作品证书,获赠作品集两本。
(四)入展作品:颁发入展作品证书和获赠作品集一本。
广东省内作者获奖和入展均具备申请加入广东省书法家协会资格。
四、投稿要求
1.征稿范围:l8岁以上的海内外书法家、书法爱好者。
2.创作内容形式和规格:
(1)积极向上,健康祥和的古今诗词、文句均可。尤其欢迎书写康有为有关诗文内容。
(2)作品形式不限,单件作品竖幅不超过240cm×97cm,条屏不超过两屏,册页、手卷亦可;作品可托底,但不可装裱,不收刻字作品。
(3)书体和创作风格不限,鼓励有创新意识又能把握书法本体的作品。
3.投稿要求:
(1)每人投稿数量不限,但禁止化名或分多次投稿,所有参赛稿件请一次投递。为保证收稿,建议用特快专递投寄。
(2)草书、篆书、篆刻作品请附释文。篆刻投稿4-8方,附2方以上边款,贴在4尺对开竖幅宣纸上。篆刻获奖(含优秀奖)、入展作品的作者在接到通知后需寄原刊印石一方,供南海康有为书学院永久收藏。
(3)作品背面右下角请用铅笔楷书写明作者真实姓名、性别、年龄、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及身份证号码。
(4)中国书协和广东省书协会员作品免收参评费(寄稿附上会员证复印件),其他参赛作品每件收取参评费50元,寄稿时一并附上汇款相关凭证、身份证复印件。
(5) 因人力所限,所有参赛作品均不退稿。
(6)《第五届全国“康有为奖”书法评展投稿登记表》可在“广东省书法家协会网”下载。
五、展览时间、地点
二O一七年十至十二月间在康有为故乡南海丹灶举行第五届全国“康有为奖”书法评展颁奖典礼暨作品展览开幕式。
六、征稿截止日期
即日起至2017年8月30日止,以当地邮戳为准。
七、投稿地址及评审费收缴
(一)收稿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商业大道16号二楼丹灶镇文化站征稿办收。(所有来稿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康有为奖”字样)
邮编:528216,联系电话:0757-85404051、85403284
联系人:郭亚明 胡和
(二)评审费交纳方式:银行柜台或网上银行转账均可(勿用柜员机)。
备注栏写上:“康有为奖”字样与参评作者姓名(务必)。
户名:广东省书法家协会(必须是单位名称,勿写个人姓名)
开户银行:农业银行广州天阳支行
开户账号:44-058401040003171。
未交评审费视为放弃参展资格。
八、其它事项
1.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规定;
2.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第五届全国“康有为奖”书法评展活动组委会。
九、附件下载
第五届全国“康有为奖”书法评展投稿登记表
请登录中国书法家园网(www.eshufa.com)下载。
第五届全国“康有为奖”书法评展组委会
二〇一七年五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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