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公安系统 书画、摄影作品展征稿启事
发布时间:2017-09-22
为推动我市公安文化建设,活跃警营生活,陶冶民警情操,市局将于11月份举办全市公安系统书画、摄影作品展。自即日起,在全市公安机关范围内征集书画、摄影作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作品要求
(一)作品类别:参展作品分书法(含篆刻)、绘画(含国画、水彩、水粉、油画)、摄影三大类。
(二)作品内容:各单位推荐的作品应是最新创作的书画、摄影精品。重点宣传公安机关在十九大安保工作中发挥的突出作用和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歌颂公安民警不辱使命的忠诚本色和爱民情怀,充分展现我局公安队伍的良好形象。作品主题积极向上,弘扬主旋律。
(三)参加范围:本次展览主要面向公安机关在编在职民警、公安现役部队官兵、职工、辅警及离退休人员。
(四)作品规格:1、书法作品:字体不限,竖不超过6尺宣纸,草书、篆书附释文,不收横幅作品;篆刻作品竖式粘贴在四尺对开宣纸上,印拓6至8方,附边款2方,请勿装裱。2、绘画作品:画种不限,竖不超过2米,不收横幅作品,国画、水彩、水粉画请勿装裱,油画不装外框。3、摄影作品:8寸样片,彩色、黑白片不限,组照不超过8张,入选后将另行通知寄送底片或报送电子邮件。
(五)报送数量:请各单位认真组织评选,上报的书法、绘画、摄影作品每人分别不超过3件或3组,每个单位上报作品总数不少于9件或9组。请在作品右下角注明作者姓名、年龄、单位、联系方式。
二、推荐工作
各单位负责组织选拔,统一报送本单位参展作品。推荐作品填写《书法绘画摄影展览作品推荐表》(内网通知附件)。
三、宣传展示
展览分设入展奖、优秀奖和组织工作奖若干名,分别颁发获奖证书。入展优秀作品将在相关新闻媒体、网站、微信公众号刊载、选登,组织省内主流媒体对活动进行集中宣传报道。
四、作品报送
1、报送时间:2017年10月30日前可随时报送。
2、报送地点:市局东楼821室。
联系电话:85080264
互联网邮箱:JNGAWL@163.com
详细通知内容,请查看内网通知。
济南公安文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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