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技术形式的科学解读
发布时间:2018-03-15
书法技术形式的科学解读
邓宇春
如果说绘画的自然存在是自然界的客观事物,雕刻的自然存在是人的形体,那么,作为有形象的书法的自然存在是什么呢?人们一般认为是具体的汉字。那么汉字的自然存在又是什么呢?这是一个一直以来没有人真正回答的美学问题。著名书法理论家钟明善先生在他2017年新出版的《中国书法史》的序言里写道:"汉字的初造大抵和给画、雕刻等造型艺术一样,都是‘近取诸身,远取诸物’,从对天、地、身、物的具体形象的描摹、凝炼简化的涂写开始。奇怪的是,自然的形态本身就具有对称、均衡、稳定、协调的素质,其变化也充滿了节奏和韵律"。接着,钟先生描述这种情形:"无论是人的头部、面部五官位置,四肢安排,躯干的起伏变化,还是一片树叶叶筋的排列,一片雪花的对称极工的图案,一只田螺外壳的旋转曲线,一只乌龟背上的几个切面……都是有规律可循的。"钟先生的意识是对的,这种"奇怪"在美学上就是黑格尔在他著名的《美学》论著中概括的自然外在的抽象因素,即平衡对称、整齐一律,规律、和谐。李元博先生把这种自然外在的抽象因素作为书法技术形成和存在的根本依据,是书法外在形体的一般原则。这也与钟先生的感觉相合,与传统书法理论相融相通。不同点在于传统的认识是感性经验的,而李元博先生的依据是理性的、本质的。
一本《书法美学解析》的问世,使我们对书法技术形式的认识从直观的感性经验提升到理性的科学层面。传统的书法理论固然能够从操作经验上解决书法的结体、点画、布白等等现实问题。但却无论如何也不能回答书法技术与书法外在形式的关系、书体外在形式与人的精神的关系。如此一来,就必然会在书法理论方面产生出一系列从根本上无法回答的问题,最终导致书法就是用笔、用墨、用纸,写字就是掌握结构、点画和章法的技术外表工作的非艺术性(技术性)认识,这是非常令人遗憾的事情。李先生在《书法美学解析》中,把书法的外在形式(书体式样)解释为由人的精神内容决定的自然外在的抽象因素的不同样态,自然外在的抽象因素就是书法外在形式的一般原则。在他的书中,李先生对自然外在的抽象因素做过全面深刻的论述。这就如前钟明善先生所认知的那样,其中反映了人的思维对外在客观世界的认识和书法外在形体的客观来源。由于书法外在形体是由人的书法技术实现的,因而做为书法外在形体一般原则的自然外在抽象因素一一平衡对称、整齐一律,规律,和谐,就成为书法技术形成和存在的根本依据。这也是所谓的"近取诸身,远取诸物"的书法外在形式以及书法技术标准确定依据的科学解析。
在确定了自然外在的抽象因素是书法外在形体的一般原则,是书法技术形成和存在的根本依据的大前提下,李元博又石破惊天地指出点画线条的分立与整体统一的矛盾处理方法是书法技术的基本含义,符合自然规律的力的使用是书法技术的本质这两条形成书法技术的重要法则。他并且认为:"此三者的大致情况,首先是按照书体式样和基本字形结构,寻找到了它恰当的外在形式的一般原则一一自然外在的抽象形式;有了这个最为客观的一般的书法外在形式,书法技术就有了皈依和形成与存在的依据;接下来向内深入,我们从对书法技术的现实存在的分析中看到了点画线条的分立性的价值,它是书法外在形体现实存在的基础元素,它与书法外在形体形成了整一性与分立性、抽象与实在的统一,而这种分立的统一的用笔技术,就是用笔的矛盾处理方法,由此便形成了书法外在形象的现实具体存在。不仅如此,最深刻的精神力量和科学规律的见出,,在于他从王義之书法作品"力屈万夫,韵高千古"的现实剖析中认识了书法技术的本质,即见出书法技术是符合自然规律的力的表现,这不仅深入到书法技术的本源之中,也为一切书法技术规律找到存在的科学依据,从而使我们了解了书法技术的真实情形"。"也同时把人和书法的精神意蕴与书法外在形式统一为一体"。很显然,李元博先生对书法外在形式和书法技术的解析要比传统的书法理论"三要素"(用笔、结字、章法)要广泛、深刻、科学的多。
(作者为陕西书协副主席、咸阳书协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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