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含美学新理念 笔所未到气已吞 一一谈李元博书法艺术实践与美学思想的内在统一(三)
发布时间:2018-06-05
化神——书法形体背后的精神意蕴
神是书法作品的灵魂。化神者,以神统形之谓也。按照元博先生的书法美学观点,书法是书家心灵理念的感性显现,是用书法外在形体表现其精神内容的艺术创造活动。因而,创造书法外在形体的书法技术尽管对书家是极其重要的"门坎",没有经过长期扎实的书法技能训练并获得书法技术功夫的人的书写与书法不相干,所以他看不起那些没有经过专门训练冒充书法家的"江湖派"的随手涂鸦,认为那是对中华书法艺术的蔑视和亵渎。但这种用以创造书法外在形体的书法技术还仅仅只具有工具的作用,它真正的价值在于用表现书法家内心世界的精神理念,或者说,过硬的书法技术只有表现了书法家客观真实、整体统一、个性鲜明的精神理念时,才算真正派上了用场,也才能创作出真正反映民族与时代精神的书法艺术作品。从这个意义上讲,神或意,即用外在形式及书法技术表现的精神内容,才是书法作品的真正灵魂。
基于这种认知,李元博在他的书法艺术生涯中,把神与形、书家的精神内容与外在形式的统一看作自己的最高使命和作品成功与否的标志。他鄙视那些对社会人生缺乏深刻认知、缺乏自身理论修养的书匠的无知与傲慢,认为他们是徒有书法技术、浪迹于书法圈内的精神乞丐,他们对书法艺术也不会有真正的贡献。他认为真正的书法家应该象王義之、颜真卿、苏东坡那样,既是时代主流精神的代表,又是书法外在形式的革新和创造者。他要求自己要向这些先贤那样,不仅具有创造书法外在形式的过硬功夫,而且具备表现时代主流价值和社会意识的责任担当,用形化神,形中见神,为社会提供积极向上的精神。
李元博所谓的神,是与书法外在形式有机结合、反映时代精神的理念。他坚持认为,书法家的书法理念不是从苦思冥想中臆想出来的,而是现实社会存在于人的思维里的表现,是人的心灵自由状态下的精神实体性的东西,是对具体社会生活实践认识的总结,是真正能够代表书法家所处时代的民族意识和社会本质的思想,是广大人民群的心愿和希冀的追求,是客观上的真、伦理上的善和艺术上的美的统一。正因为如此,元博先生一方面坚持为锤炼书法功力而闭门自修,另一方面又坚持在广袤无垠的精神世界里尽情遨游,多思、多学、多干,努力使自己成为具有深刻思想和社会责任担当的精神富有者。
多年前,书法界曾有人人认为,元博先生具有良好的书法艺术天分、扎实的功底、坚韧的毅力、平和的心态等四大优势。其实,折射在他的书法作品中的精神理念,才是他的书法艺术的本质。他把书法的发展演进看作是一个持续发展和变化进步的过程,而每个历史时期的书法都是这个时期社会精神的体现。由此他认为,我们所处的时代是一个人民首次作为社会主体力量受到尊重并充分享受和平生产生活和物质文化的时代,是中华民族历史上最美好的时代。在这个人民当家作主的时代,人民作为国家的主人,其愿望和希冀就是享有真正的平等、自由、公正、法治的权利。而书法家作为时代精神的表现者,就是要以这种社会主流意识为一般普遍性的个性表达,把自己独立的人格准确定位在这个基点上。
在这种精神理念的引领下,他的每一次创作都充满了激情,每一幅作品都饱含正能量。如他荣获全国公安民警书法大赛一等奖的获奖作品《吊古战场》,结字奇正相生,章法大气灵动,内容与形式协调统一,字里行间投射出一种刚毅神勇的力度和一往无前的精神;2012年个展作品中的诸多小草类作品,则浸透着他一贯坚持的“通变”精神;而其诸多端正俊秀的四尺斗方作品,则透视出松生空谷的无穷禅意。
为了“养胸中浩然之气”,元博先生付出五年时间系统读写史记和诸子百家,用小楷书写手卷百余卷,计百万字。2003年后,他转而重点攻读西方经典,其中有达尔文《物种起源》《人类的由来》,罗素《西方哲学史》《人类的知识》,莱布尼茨《原子论》,斯宾诺莎《知性论》,休谟《人性论》《道德原则研究》,康德《纯粹理性批判》《实践理性批判》,费尔巴哈《基督教的本质》,叔本华《伦理学的两个基本问题》《作为表象与意志的世界》,黑格尔《自然哲学》《逻辑学》《美学》等西方经典论著四十多本。中国传统文化的经世致用和西方哲学的理性追问,在李元博的意识里融合成一种真实正大的新精神,即一种对真理的追求和书法现实功用有机统一的科学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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