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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鹏诗书画奖”大赛活动新闻发布会在北京举行

时间:2017-03-25 10:40:01  来源: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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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闻发布会现场

  2017年3月24日,中华诗词学会在北京举行了“纪念中华诗词学会成立30周年暨‘首届沈鹏诗书画奖’大赛活动”的新闻发布会。

  出席发布会的贵宾有:中华诗词学会顾问梁东先生,中央电视台原副总编、中华诗词学会顾问赵立凡先生。出席发布会的中华诗词学会领导有:常务副会长李文朝,在京副会长林峰、赵永生,秘书长刘庆霖。

  发布会由刘庆霖主持。

  李文朝受郑欣淼会长委托,代表中华诗词学会发布了如下主要内容:

  为中国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把诗情画意融入伟大的中国梦。著名书法家、美术评论家、诗人、编辑出版家沈鹏先生,特向中华诗词学会捐出八十万元人民币,以支持中华诗词事业的发展。中华诗词学会决定以此资金为基础,建立“沈鹏诗书画奖”项目。扶持、鼓励“诗书画”全面发展之创作人才。“沈鹏诗书画奖”从2017年开始,两年一次,长期举办。

  2017年5月31日,是中华诗词学会成立三十周年,借此机遇,我们举办“纪念中华诗词学会成立三十周年暨首届‘沈鹏诗书画奖’大赛”征稿评奖活动,更有着特殊的历史意义。届时,获奖作品将在纪念中华诗词学会成立三十周年庆祝大会上展览,同时向获奖作者颁奖。

  李文朝先生讲话

  这次大赛的征稿启事,我们早已在《中华诗词》杂志、《中华诗词通讯》、中华诗词学会网站和《中华诗词》微信平台上公布了,这里,我重点强调以下几个问题:

  一、这次大赛,由中华诗词学会主办,我们已经成立了由沈鹏、刘征、梁东、刘麒子为顾问,郑欣淼会长为主任,李文朝常务副会长为执行主任的大赛活动组委会,设立了大赛办公室。为确保评奖工作权威、公正、高效、顺利的完成,在中华诗词学会的统一组织领导下,由中华诗词学会书画委员会(即中华诗书画委员会)聘请诗词、书法、绘画界的权威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日常工作由中华诗词学会书画委员会运转。

  二、我们将面向全球广泛地进行作品征集,全世界凡热爱中华诗书画的炎黄子孙和爱好中华诗书画的国际友人皆可投稿参评,年龄不限。

  三、参评作品必须是由作者本人独立完成的原创作品(中国画、毛笔书法)。如有作弊者,一经查实,取消资格并追究连带责任。作品中的诗词不仅要符合格律、而且应以追求诗意美、境界高为上(新旧韵均可,但不可混用)。

  四、内容:山水花鸟、天文地理、人物世象、风情物象等。风格不拘。但必须突出“纪念中华诗词学会成立三十周年”这一参赛主题。要求健康向上,雅俗共赏,有较高的审美追求,有时代性、思想性和艺术性,以体现气、韵、意、趣之境界。

  五、作品尺寸:4尺以上宣纸,横竖不限(不需装裱)。

  六、评选不收取报名、参赛、评审等费用。凡参赛作品,即视同将相关作品授权主办单位用于颁奖典礼、获奖作品原作展、画册、媒体宣传等活动的播放、刊登和展示。诗、书、画作品一律不退。七、征集作品的最后期限是2017年4月15日(以邮戳为准)。

  八、我们将本着法眼、铁面、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以认真负责的精神进行两级评选。第一级为初评:初评委员会由有关单位的专家代表组成。第二级为终评:终评委员会由主办单位聘请权威专家组成。凡参加“纪念中华诗词学会成立三十周年暨首届‘沈鹏诗书画奖’大赛”评审的评委及工作人员不得参赛。

  九、奖项的设置:本次大赛设“诗书画”和“诗书”创作两种形式,奖项分为一、二、三等及优秀和入围奖;最高奖金15000元人民币。这里需要说明的是,中华诗词学会以弘扬中华诗词和促进中华诗书画传统文化的全面繁荣发展为已任,牢牢把握中华诗词文化发展前进的正确方向,奖金仅是象征性的,其文化价值的含金量更大。

  十、凡入围“纪念中华诗词学会成立三十周年暨首届‘沈鹏诗书画奖’大赛”的作品,将作为入选作品参加在北京举办的“纪念中华诗词学会成立三十周年暨首届‘沈鹏诗书画奖’大赛”的优秀作品展,并入选其作品集,三等奖以上获奖作者将被邀请出席“纪念中华诗词学会成立三十周年暨首届‘沈鹏诗书画奖’大赛”颁奖典礼。凡报送参评者并取得参评资格的作品即视为认同大赛章程,本章程解释权属于中华诗词学会书画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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