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动目的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提出一系列明确要求,为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提供了根本遵循。前不久,党中央下发《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中指出,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创造中华文化新的辉煌,是时代赋予我们的历史使命。本次活动着力于打造房山区的传统文化相关产业的发展平台,创造房山文化品牌。
二、活动主题
创意房山 文化长阳
三、成员单位
1、指导单位: 北京市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房山区人民政府
2、主办单位: 中共房山区委宣传部
3、承办单位: 房山区文化委员会
房山区文联
房山区文化创意产业促进中心
房山区文化创意产业协会
北京智慧长阳文化产业基地
4、学术支持单位:河北省美术家协会
四、时间地点
1、展览时间:2017年9月9日至 9月13日
2、展览地点:北京智慧长阳文化产业基地
五、参展费用:(服务费)
1、900元/标准展位5天(展线3米、限展2副作品。)
2、2000元/独立展位5天(展线10米、限展8副作品。)
2、费用需在8月20日前交纳,方可预留展位。
3、独立展位可免费提供艺术之家酒店住宿一晚,具体房型根据酒店情况为准。
六、参展须知及要求:
1、作品种类:中国画、油画、版画、雕塑、水彩、粉画、漆画,参展者务必注明画种。
2、凡由艺术家自己原创作品均可选送作品参展。
3、参展作品装裱由作者本人负责,如需代裱需在8月20日前支付装裱费,并将作品邮寄至智慧长阳文化产业基地。
4、参展艺术家可免费获得活动作品集1本。
5、参展作品经艺术家可选择参加线上线下的作品拍卖,且免手续费一副。
6、各画种送展作品的时间为8月20日、规格要求请严格执行(见表)
画
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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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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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件地址、邮编、电话、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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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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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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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国
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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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作品装裱后尺寸不得超过240厘米(高)×200厘米(宽)。
2.作品装裱,可装成带有绫边的单片。如将作品装裱在硬板上,硬板制作必须平整、结实,不易变形,作品托裱必须结实不易破裂。
3.单片作品尽可能每幅作品装一个塑料筒或纸盒,塑料筒或纸盒上应粘贴作品标签。装裱在硬板上的作品,须有外包装以免损坏画面,硬板背面粘贴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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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长于路甲3号
联系电话:唐辉13011171520
邮箱:77195051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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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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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需提供送展作品照片1张(10寸以上)参加初评,照片注明作品题目、画种、姓名(以身份证为准)、联系电话、详细地址、邮编、附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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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
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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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作品装框后尺寸不得超过240厘米(高)×200厘米(宽)。
2.作品须有内外框,做特殊艺术处理者除外,无外框作品必须有专用包装盒。
3.作品固定在外框上须坚固可靠,作品内外框上均不得有钉子及锐物外露。画面背后粘贴作品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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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
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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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版画作品尺寸不得超过180厘米(高)×120厘米(宽)。
2.作品邮寄可用五合板相夹或画筒、塑料筒。每幅作品应粘贴作品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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雕
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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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雕塑作品最大边尺寸在200厘米以内,重量在150公斤以下。
2.材料包括:青铜,铁,木材,石材,不锈钢。特殊需要可用树脂材料,易碎易折损材料限用。
3.高浮雕作品参展应固定于自制可拆装落地展架。
4.全部展品自制包装箱,要求坚固、便于搬运,以螺栓连接各箱板,可二次使用,贴统一标签。
5.不宜采用声、光、电等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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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
彩
粉
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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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水彩、粉画作品装框后尺寸不得超过180厘米(高)×150厘米(宽)。
2.水彩画如装镜框,镜面应选用有机玻璃或透明塑料膜,不得使用玻璃,尽可能装纸盒,纸盒上粘贴作品标签。
3.粉画作品须装镜框,考虑到粉画的特殊性,可用玻璃作镜面,镜上须粘贴纸胶带,并装入纸盒,纸盒上粘贴作品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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漆
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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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漆画作品尺寸不得超过200厘米(高)×200厘米(宽)(包括外框尺寸)。
2.漆画一般须装外框,做特殊艺术处理者除外,不装外框的作品须有专用包装,外包装上粘贴作品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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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联系我们:
联系人:杨贺 18611120661 唐辉13011171520
邮 箱:771950514@qq.com
地 址: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长于路甲3号
邮 编:102442 |